一、收入分配不均是导致内需不足、结构失衡的深层原因
消费不足是我国经济长期面临的问题,其底层逻辑源于收入分配不均,表现为居民部门收入份额偏低,收入差距扩大等因素导致储蓄率偏高。2023年中国居民消费/GDP比重仅为39%,不仅远低于同期发达国家水平,也弱于部分发展中国家。从世界银行统计的人均GDP来看,2023年中国人均GDP为12614美元,相当于1980年的美国,1985年的日本,1995年的韩国,当时美日韩对应的居民消费/GDP比重均处在50%-60%,远高于目前的国内水平。从储蓄率来看,2022年中国居民储蓄率为38%,而日本在1985年、韩国在1995年的居民储蓄率均在16%左右,即便与储蓄倾向较高的日韩等东亚国家相比,中国居民储蓄率依然偏高。
在消费需求长期不足的情况下,经济发展重担便转移至投资和净出口。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初期,由于投资效率较高,且人口红利处在快速增长期,这种发展模式下,借助资本和劳动要素释放,经济实现快速增长。但在2010年之后,随着资本报酬边际递减、劳动年龄人口达峰、逆全球化加速,这种经济循环模式开始暴露出弊病,依托大规模财政刺激的负面效果显现,债务风险、产能过剩、价格低迷等问题时有发生。若要根本性解决这一问题,不仅需要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从供给侧提高劳动生产率,需求层面,更需要推动收入分配等制度性改革,提升居民消费,否则难以跳脱出当前历史困境。
西方国家早在19世纪前后,曾多次出现因收入分配不均而爆发的经济危机。例如,1930年美国大萧条便源于当时工业生产方式与收入分配方式之间的冲突。当时在资本主义的“社会化大生产”的方式下,生产能力快速提升,但资本主义的分配制度使得劳动者报酬被压低,社会分层仍保持着金字塔型结构,处于金字塔下层的劳动者占了人口的大多数,他们的消费能力难以追上生产增长的步伐,使得生产能力供过于求成为常态,生产过剩积累到一定程度后,便会导致大量企业倒闭和工人失业,导致经济萧条。1929—1933年期间,美国经济总量萎缩了30%,失业率从3%猛增到25%。(王小鲁,市场经济与共同富裕,2022)
后续美国顺利走出大萧条,源于罗斯福新政推出的凯恩斯主义政策和缩小收入差距的制度改革。一方面,通过扩大公共支出,由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以抵消私人部门的需求下滑,从而扩大就业和带动经济复苏。但凯恩斯主义解决的主要是短期问题,但并没有从制度上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在消费需求不足的情况下,仅靠扩张性政策拉动投资,将会带来下一轮的供给过剩。因此,真正摆脱危机的方式仍然是解决消费需求不足的问题。这一时期,罗斯福开始建立起社会保障和劳工保护制度,基本上形成了社会保障体系。同时还建立了累进所得税和遗产税制度,形成了一套收入再分配的机制,通过这些方式改善收入分配状况,缩小收入差距,才真正摆脱资本主义危机。
我国也较早意识到收入分配不均的问题,早在2007年便明确提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2007年,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的改革目标。2017年,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2022年,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探索多种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2024年,二十届三中全会继续强调,“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形成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的制度体系”。
二、我国收入分配现状如何?
从目前情况来看,相较国际水平,我国居民部门收入份额依然偏低,收入差距依然较大,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尚未形成,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任重而道远。
从各部门可支配收入分布来看,我国居民部门收入份额偏低,企业部门收入份额明显偏高。2022年,中国居民部门可支配收入占比为60.8%,低于发达国家和以印度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2022年美国、日本、韩国分别为85.2%、72.6%、66.2%,印度达到78.7%。同期,中国企业部门可支配收入占比为22.6%,远高于上述国家,2022年美国、日本、韩国、印度分别为4.0%、5.2%、8.9%、13.9%。
究其原因,一方面在初次分配环节中,中国居民部门享有的劳动报酬和财产性收入占比较低。2022年,中国劳动者报酬占国民收入比重为52.7%,低于美国、日本、韩国的62.1%、73.3%、59.8%;中国财产性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为4.7%,同样低于美国、日本、韩国的15.8%、7.0%、7.5%。初次分配是劳动、资本、技术、土地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关系,能反映出市场机制配置要素的情况。劳动者报酬占国民收入比重偏低,表明我国市场要素配置向劳动倾斜力度不足;而居民财产性收入占比偏低,与利息收入占大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占比较低有关。可见,提高企业支付的劳动者报酬占比,鼓励企业分红、适当减少利润留存,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高土地收益,是未来提升居民部门收入的主要途径。
除了制度性因素之外,近年来经济结构性调整背景下,实体经济投资回报不佳,使得企业储蓄意愿加强。因此,通过大力发展科技创新、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
另一方面,再分配环节中,政府部门发挥的调节作用不强,居民部门收入占比未有明显增加。
一般来说,政府参与的再分配环节有助于调节收入分配不均的情况。但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再分配调节作用不佳。2022年,居民、企业、政府部门在初次分配环节收入份额分别为62.2%、26.6%、11.2%,三者在再分配环节收入份额分别为60.8%、22.6%、16.6%。可见,再分配环节并未提升居民收入份额,更多体现为企业部门收入在税收环节向政府部门转移。近年来受减税降费政策影响,政府部门让利,使得企业部门收入份额再度上行,企业部门收入份额偏高、居民部门收入份额偏低的情况在再分配环节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对比日本,其依靠直接税和社会保障体系两大工具,在再分配环节中,大幅提高居民部门收入份额,缩小收入差距。初次分配环节中,2022年,日本居民、企业、政府部门收入份额分别为54%、37%、9%,经过再分配环节调整后,居民、企业、政府部门收入份额分别为73%、5%、22%,表现为企业部门收入向居民和政府部门大幅转移。
三、微观来看,行业、经营主体间收入分化仍在扩大
从收入差距来看,2008年之后我国基尼系数持续回落,显示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但在2015年之后出现边际回升。2022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467,仍然高于0.4的警戒线,表明当前收入差距依然较大。
结构来看,近年来城乡、区域收入差距有所收窄,但行业间、经营主体间收入差距走阔。
城乡收入差距方面,2010年之后,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持续快于城镇居民,相对差距持续缩小。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69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1821元,城乡居民收入比值缩小至2.39,低于2013年的2.81。从城乡居民消费倾向来看,2013年之后城镇居民消费倾向呈下降趋势,一方面与房价高企挤压消费、城镇居民收入增速放缓等因素有关,另一方面可能也反映出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情况,由于富裕人群的边际消费倾向更低,贫富分化加剧意味着整体消费倾向的降低。而同期农村居民消费倾向持续改善,表明随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收窄,有助于提升整体消费倾向。
区域收入差距方面,东部与西部、中部地区收入差距缩小,但东部与东北部地区收入差距持续扩大。2022年,东部与中部、西部地区居民可支配收入比值分别为1.50、1.61,均低于2013年的1.55、1.70,显示居民收入相对差距在缩小。而2022年,东部与东北部地区居民可支配收入比值为1.50,高于2013年的1.32,显示收入差距的走阔。
行业收入差距方面,近年来有所扩大。从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来看,工资最高的前三个行业相较工资最低的后三个行业的平均工资比值扩大,自2016年的低点持续升至2023年的3.17。其中,2023年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为住宿和餐饮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行业收入差距扩大,可能与近年来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资本金融化有关,使得高技能的劳动者工资水平增长更快。例如,2018-2023年间,城镇非私营单位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年复合增速为9.4%,高于整体工资增速7.9%,明显高于住宿餐饮行业就业人员工资增速3.8%。
这一点和发达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后呈现的特征相一致,均出现了劳动者内部收入差距扩大,这是由于后工业化时期,发达国家产业链调整以及技术革命的到来,推动了劳动者内部分化,拥有高技能、高人力资本的劳动者工资增长更快,而低技能劳动者受产业链外迁的影响,被迫流入低附加值的服务业,工资水平增长偏慢;另一方面,资本金融化使得高收入群体收入和财富积累更快,加剧不平等性。
此外,从经营主体来看,近年来民营企业在收入分配领域也处于不利局面。2015年之后,中国城镇非私营单位相较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比值持续扩大,2023年比值升至1.77,高于2014年低点1.55。在我国,私营企业数量众多,提供了过半的就业岗位。根据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2018年,我国工业企业中,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占比为52%,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信息技术、科学研究等服务业领域,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占比分别为69%、57%、50%、52%。
综合来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 从国内外实际情况来看,收入分配不均对经济循环的阻碍愈加突出,当前改革的紧迫性明显提升,从重视效率转向兼顾公平。
2) 国内收入分配不均的问题,一是,国民收入中,居民部门收入份额占比明显偏低,与此前我国采取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下,衍生出的要素配置扭曲等制度性因素有关,表现为居民劳动报酬和财产性收入占比较低;同时,政府主导的再分配环节没有发挥明显的调节作用,居民在再分配环节的收入份额甚至低于初次分配环节,政府近年来通过减税降费加大对企业部门的支持,但企业部门受制于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下降,储蓄意愿依然较强;二是,行业间、经营主体间收入差距明显走阔,与产业结构调整、资本金融化、民营企业发展困境有关。
3) 由此来看,解决收入分配不均的方向,一是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推动要素分配向劳动者倾斜;二是,加强政府在再分配环节的调节作用,注重对居民部门的支持,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仍然是长期方向;三是,培育新质生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四是,调节行业间收入差距,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五是,改善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
4) 虽然收入分配改革任重而道远,但从当前展现出的消费市场下沉、区域结构优化等特点来看,已经初步看到了前期改革落地的成果。伴随收入分配改革的推进,预计未来大众消费表现向好,而随着低能级城市向高能级城市的追赶,服务消费、新型消费将更多受益于消费市场的开拓。
责任编辑:何松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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